| 关于2009年度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资质及初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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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9 16:46 文章来源:厅外贸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2号《2009年度部份工业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资质及初审公告》的要求,现就2009年度部分工业品第二次招标资质及初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工业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商品为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二、凡符合《2009年度部分工业品第一次招标资质及初审公告》(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5号)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
三、各出口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务于2009年7月3日前报省商务厅外贸处。如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将不予受理。
四、为保证招标商品数据的准确性,商务部招标委员会责成有关招标办公室对各招标商品生产企业供货业绩进行审核,有关企业须参加有关招标办公室组织的出口供货业绩网上核查,具体办法由有关招标办公室另行通知企业,请各企业注意。
五、为保证企业顺利投标,新增出口招标企业请与省商务厅信息化处联系制作投标密钥。对投标网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联系。
六、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2号《2009年度部份工业品出口配额第二次招标资质及初审公告》及2008年第85号《2009年度部分工业品第一次招标资质及初审公告》具体内容可上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查询。
联 系 人:省商务厅外贸处 李娜、李国荣
联系电话:0351-4062476/4067436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